关键词 |
出生证遗失登报办理,注销公告登报办理,减资公告登报办理,证件丢失声明登报办理 |
面向地区 |
特此公告XXXXXXX有限公司
XXXX年XX月XX日
XXX:因你们长期旷工,经通知后仍未到岗工作,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公司决定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与你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。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,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,由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你自行承担。
卢庆伟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
张建伟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
吕红章,身份证号:XXXXXXXXXXXXXXXXXX
特此通知。XXXXXXXXXX有限公司
XXXX年XX月XX日所须手续及证件:加盖单位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我司主要业务有: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公告启示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、变更分立、吸收合并、转让公告、施工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公告、解除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延期公告、寻人寻物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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